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56.启11:9,10.从各人民、各支派、各舌头、各民族中,有人观看他们的尸首三天半,又不许把他们的尸首放在坟墓里。住在地上的人会因他们而欢喜快乐,互相馈送礼物,因为这两位先知曾折磨住在地上的人。
“从各人民、各支派、各舌头、各民族中,有人观看”表示对所有处于宗教、教义和生活的虚假和邪恶的人来说(657节);“他们的尸首三天半”表示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的完全灭绝(658节);“又不许把他们的尸首放在坟墓里”表示这些人所遭到的弃绝和诅咒(659节)。
“住在地上的人会因他们而欢喜快乐”表示对那些反对教会的良善和真理的人来说,地狱之爱的快乐(660节);“互相馈送礼物”表示他们的联合(661节);“因为这两位先知曾折磨住在地上的人”表示在被摧毁的教会,内心因这些而焦虑(662节)。
第五章 从外在意义和内在意义来解释的《教理问答》或十诫
282.全世界没有一个民族不知道杀人、通奸、偷盗和作假见证是邪恶,任何国家、共和国或州和社会组织形式,若不立法禁止这些邪恶,注定会失败或终结。那么,谁会以为以色列民族就比其他所有民族都愚蠢,以至于不知道这些事是邪恶?因此,有人可能会惊讶地发现,耶和华亲自从西乃山上以如此神奇的方式颁布了在世上得到如此普遍认可的法律。但请听好:以如此神奇的方式颁布这些法律,是为了让人们知道,它们不仅是文明和道德的法律,也是神性律法;违反它们不仅是对邻舍行恶,即对同胞和社会行恶,也是得罪神。因此,当耶和华从西乃山上颁布这些法律时,它们也成了宗教律法。很明显,凡耶和华所吩咐的,都是作为宗教原则来吩咐的,是为救赎而必须遵行的。但在解释这些诫命之前,必须先说一说它们的神圣性,以清楚表明,宗教在它们里面,或说它们本质上是宗教性的。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